荣成市海洋与渔业局
主要职责和内部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海洋与渔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海洋与渔业的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海洋开发和渔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规划及科技进步措施。
(三)监督管理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等管辖海域的使用;负责海域使用许可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协调各涉海部门、行业的海洋开发活动;负责对申请开采海砂矿产资源项目进行论证审核;承担组织全市海域勘界及与临市海域划界;会同有关部门审批近岸海域范围内的海底电缆铺设、管道路由、海上人工构造物设置和重大涉海工程项目。
(四)负责海洋与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海洋与渔业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放入海,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造成的污染损害;负责渔港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渔港水域外渔业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调查处理渔业污染事故;组织海洋环境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监督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选划和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核准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组织海洋与渔业经济、资源、环境调查;指导海洋防灾减灾工作;发布渔情预报、海洋预报和海洋环境预报;管理海洋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等公益服务系统。
(六)负责全市海洋与渔业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水产种质资源管理和原、良种场的审定;实施海洋农牧化建设工程;组织全市远洋渔业开发;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以及渔船、渔机、网具制造业;实施国家授权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七)负责渔政管理、渔港监督和渔船检验工作;管理保护渔业资源,监督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和休渔期制度;维护渔业生产秩序;负责渔业抢险救助、渔业安全和渔业无线电通信管理工作。
(八)负责水生野生动物的防疫和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工作,参与渔用药物和饲料的监督管理。
(九)管理全市海监和渔业执法队伍,依法在全市管辖水域和渔港实施巡查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
(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海洋与渔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攻关及成果应用推广;组织、指导海洋与渔业人才培养、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海洋与渔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监督执行国际渔业公约和双边、多边渔业协定,协调处理海洋与渔业涉外事件。
(十二)负责海洋与渔业的基本建设、统计、财务、信息、资料、宣传和档案管理工作;管理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海洋与渔业行政应诉、复议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档案、保密、督查、宣传、会务、接待、后勤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2、政工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和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纪检监察、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
3、财务审计科。负责海洋与渔业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论证、报批、审批、验收工作;编制海洋与渔业事业费预决算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监督与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4、渔业科。负责拟定渔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海洋农牧化工程;指导、协调全市渔业生产;负责渔业重大科技项目的论证、申报与组织实施及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负责水生、野生动物的防疫工作;拟定并指导实施水产养殖、增殖计划,负责渔业原(良)种场建设以及苗种的引进、审批和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渔业示范基地建设,组织渔业经济调查,发布渔情预报;负责近海和外海渔汛期捕捞生产的调度和渔具渔法改良指导工作。负责海洋与渔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负责远洋渔业开发管理;监督执行国际渔业公约和双边、多边渔业协定,指导国际鲜销渔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产品加工、流通和进出口贸易;负责海洋与渔业统计工作;负责管理直属企业;实施国家授权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渔用药物和饲料的审批工作。
5、海洋管理科。负责拟定海洋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市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域使用规划;组织实施海域使用许可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组织海洋、海岸工程和近岸海域采砂用海的海域使用可行性论证;会同有关部门审批近岸海域海底电缆铺设、管道路由和海上人工构造物设置;组织开展海洋、海岛和海岸资源调查;组织指导全市海域勘界和无居民岛屿开发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海洋与渔业水域环境保护工作;拟定全市海洋和渔业水域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组织实施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造成的污染损害;选划和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组织海洋环境调查和评价;组织审核海岸工程项目和核准海洋工程项目的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负责海洋减灾防灾工作,管理海洋公益服务系统。
6、综合管理科。研究提出海洋与渔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定海洋与渔业法制建设规划,组织协调海洋与渔业制定规章起草调研;负责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负责海洋与渔业行政应诉、复议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海洋与渔业普法宣传、执法人员培训及核发执法证件;管理全市海监与渔业执法队伍,依法在全市渔港和管辖水域实施巡查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负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